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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合肥房产律师给大家介绍房产纠纷的类型和处理方法。
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若是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拒绝收房并提出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交房期限延误。这主要是开发商预留期限估计不足,交房难度估计不够造成。很多开发商是以自己以往项目的开发的经验来设定交房期限,但现在实行的“一房一验”制度和“交房使用通知书”制度都大大延长的验收阶段的时间和难度,加上业主投诉和维权可能给开发商取得相关交房手续增加的难度,没有预留充分的时间就可能造成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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